教育特色
發展方向:
政府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,健全產業發展,維護自然生態環境,保存文化特色,改善生活品質,增進居民福利,政府乃制訂「離島建設條例」,於89年4月5日公佈施行。離島建設應促進離島居民之福祉,並朝永續發展方向推動,採更為整體性、系統性方式規劃建設,以避免不當開發造成自然、人文生態破壞,經建會爰訂定十一項「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」(以下簡稱本方針),作為研修訂及審議離島縣市綜合發展計畫、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及各項建設計畫之最高指導原則。
一、 離島建設應以永續發展為最高目標,重視居民基本生活照顧、島嶼生態保育、島嶼特殊文化保存及永續優質之產業發展。
二、 無人島嶼應盡量納入保育範圍,除必要之氣象、導航及國防設施外,禁止開發及建築;已經過度開發之島嶼,應依其環境承載力採取開發降溫及環境保全對策。
三、 應依據各離島特性確立發展定位與成長管理策略,並訂定永續發展評估指標。
四、 推動生態旅遊取代大眾觀光,提升遊憩品質,減輕環境負荷,落實自然生態保育。
五、 加強島嶼特殊文化歷史及自然資源保存,鼓勵創新多元的地方文化產業發展,振興離島經濟。
六、 推動整體性的海岸地區建設及管理,檢討海岸設施之必要性與妥適性,避免投資浪費或破壞海岸環境。
七、 強化能源、水資源使用效率、推動回收處理及節約用水,提高再生能源運用比例,推動廢棄物減量、回收再利用。
八、 建構優質通信及資訊基礎環境,推動網路普及,縮短離島地區發展之數位落差。
九、 積極鼓勵人才返鄉創業或服務,並加強在地人才培育、社區發展及社區營造等軟體投資。
十、 加強離島長期性的調查、監測、紀錄與分析研究,並針對特殊課題進行研究發展。
十一、加強島嶼間之合作交流,尤其是加強與各島嶼國家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進行政策、技術、資訊之交流,以提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自治能量。
此11項「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」也是本學程的最高指導原則,並以「永續馬祖」為本學程的主要發展方向。
發展重點:
本學程配合本校投入的相關師資及行政資源,擬定發展重點如下:
本學程的重點為永續發展與ESG,雖然聯合國的永續發展設有17項 SDGs 目標,但範疇很廣,如與本校及本學程最有關係的是第十四項目標(保護和永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,促進永續發展),本學程先聚焦在ESG的內容,中長期再以17項SDGs為發展方向。因此以永續主要的三個範疇(環境E、社會S及治理G),做為本學程發展的主要重點。
本學程以「永續馬祖」的發展重點焦聚於ESG三大層面(如圖3所示):
1. 環境永續 E
2. 社會永續 S
3. 治理永續G